8月至11月,由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开展的全区高校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课堂遴选认定工作已有结果。我院教师陆朝森、韦湘燕、张柳丹、曾丽萍在此次遴选认定活动中表现出色,分别获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三等奖、“中国近代史纲要”课二等奖、“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本科组三等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本科组三等的殊荣。
据悉,2022年全区高校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课堂遴选认定活动共收到全区高校“示范课堂”申报材料284堂。经组织专家评审,共认定“示范课堂”100堂。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3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9堂,“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16堂,“中国近代史纲要”课9堂,“思想道德与法治”课17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32堂,“形势与政策”课14堂。
一直以来,我院积极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高度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关键课程”作用,紧扣教材,立足重要知识点,建设“示范课堂”,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